事实上,当今成文法世界直接在法律上界定黑社会的似乎只有澳门一地。

不能在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后,当事人仍然可以质疑,可以上访,可以通过上级机关干涉司法,这会导致治外法权,严重削弱司法的公信力。信访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超越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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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法院机关管辖的,及时受理并移交相关内设部门进行处理。人民依照法律规定,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,管理国家事务。四、制度构建:梅州模式的启示1.完善接访工作机制。司法机关应当坚定司法的基本功能,专业法官依据法律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解决纠纷。由于上访人员的资格、条件和上访的时限、次数不受限制,上访缺乏具体的处理程序和方式,在个别时间或个别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一步到位解决问题,信访就成了当事人的首选。

信访终结制度是解决重复访、纠缠访、涉诉访问题的法治化手段,建立公开透明、刚柔结合的信访终结程序是关键。按照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,逐案明确责任主体。直面参政的优势与不足新京报:与以往的工程师参政、经济学者参政不同,法律人治国有哪些独特优势?江平:与经济人相比,法律人参政有好处也有坏处。

如果今天找一个省长来解决,明天找一个书记来解决,那还不是长效机制。而律师则不然,律师是拿了别人钱,为别人办事。我看法律人参政,最大的一个不足就是有时候自己视野比较窄,仅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问题。也有人担心这些选择参政的法律人如何面对权力欲。

所以他只能独守学术立常比如说以法学的视角去解读《窦娥冤》这样一个文本,这可能是学者感兴趣而公众不感兴趣的。狭义上谈参政,对西方国家来说就是担任议员、总统、内阁的主要成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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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是否法律人参政、经济人参政,我认为这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。举司法系统来说,基本的制度都建立了,虽然还有不完善之处,但我们还需要有很高素质的法官。还有一批知识分子,特别关注现实,特别希望参与到现实当中去,用自己的知识和身份,影响中国社会。好处的话嘛,我想最主要的是,学法律是治国之道,既然选择了学法律,那就不能仅仅拿它作为谋生之道。

表现出来的就是知识分子群体在不断的分化:一部分人在做学问,不太热衷火热的社会现实,板凳要做十年冷,他就是按照学术的路子在走,保持知识分子心灵的一份安宁。所以我们也碰到这样的人,在学校当教授讲课是一个样子,到了官员位置时就另外一番态度。人们期望官员里面,能够有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出现。江平:我自己有亲身感受。

哲学家给纳粹当参谋的,不也是有过吗?在法治进程中力促人与制度良性互动新京报:制度与人的关系问题,一直是一个剪不断,理还乱的老话题。访谈动机近年来,具有法学专业背景、以知名学者身份从政的法律人越来越多,从而吸引了不少社会公众的眼球,法学家从政、政法系的名号不胫而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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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政有广义与狭义之分。如果说从江泽民同志算起的话,基本应该算是工程师出身居多。

没有哪种东西是有千利而无一害,或者有千害而无一利的。中国社会比较复杂,你不能从某一个现象根据逻辑推出一个结果出来。本质说来是如何认识法治和推行法治过程中的人的关系。在社会里,终究权力的诱惑是很大的,也就有很多人希望去当官。这个社会给你提供了什么样的舞台?在社会条件还没有成熟的时候要推行中国法治化,只能越推越糟。新京报:中国社会是不是就按照这样一个需求,一步步往前推进?王人博:这是没法论证的。

新京报:法律人参政能够聚集不少社会公众的眼球,为什么?江平:我想这至少反映了两个问题:一个是人们对国家法治化进程中法律人的期望,一个是人们某种程度的担心。我们希望这种参政主要还不是因为对权力的欲望,而是希望更好地使权力运转起来———因为毕竟他们学习了法律,懂得权力为什么必须要接受制约和监督这些理念。

但从客观背景来看的话,中国正经历从一个传统社会向一个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当中。我们要看到,法治的完善与否,与推行法治的人是否有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想、是否受过良好的法学专业培训和熏陶、是否全力推进法治建设有很大关系。

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应该说在逐渐完善,但包括社会保障和其他很多的制度仍然还有需要再建立、再改革。在我看来,这跟所谓经济人、法律人的专业背景没有什么关系。

社会包括经济和许多其他方面,所以我们提倡法律教育的目标应该实培养复合型人才,而不能仅仅就法律来谈法律。法治建设一是取决于制度,二是取决于人才。新京报:刚才谈到,法律人也有自己的不足。1997年,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。

在这种意义上来说,我认为法律人参政是一个好现象,是一个必然趋势。我们国家在领导人层面,第一二代应该说是从职业革命家中来。

他们受过正经的法律训练,懂得法律专业知识,具有法律思维,这些人构成了法律人职业群体。律师是靠法律服务社会的职业,他当然要拿人钱财,替人消灾。

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规范化社会,而不是一个随意性、偶然性的社会。这样一个群体不仅包括以教授法律为业的学者,而且包括把法律作为工具应用于社会的职业,例如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,甚至包括在公司等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。

因为是医生出身,马来西亚的前总理马哈蒂尔对律师来当总理不太感兴趣,他认为,总统也好,总理也好,最好是医生来当。王人博:人和人是不一样的,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来讲,天要下雨,娘要嫁人,这是个人选择的问题。这还需要看他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边,他的施展空间有多大。甚至有人认为,法律人之治就是法治。

我非常同意这么一句话:一个学术家,他只能解释这个世界,他没办法改变这个世界。在急剧变迁的社会当中,读书人的心灵和心态被打乱了。

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需要了解众多的社会问题。但对国家机关某一个长,马上就刮目相看———所以权力的诱惑是很大的。

这两个现象都要看到,而且后者更突出一点。而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,就是规范管理。